近期,有投资者反映,他在2021年9月花150万元申购的某百亿量化私募旗下的中证500指数增强产品,到今年4月末还亏损近10个点,但是近期私募机构给他发邮件,要提取3万多的超额收益的业绩报酬,他觉得有点难以接受。


【资料图】

该中证500指数为基准的指数增强类基金,管理人是某百亿量化私募。当初合同约定,按照指数超额收益提取业绩报酬的分成方式。

简单来说,就是该私募基金是以中证500指数为基准,有超越指数的超额收益才会有业绩报酬,和基金最终的绝对收益无关。一般来说,中证500指数上涨的时候,该指数涨幅更大;中证500下跌的时候,该指数跌幅更小,可以有效的减少投资者亏损,提高投资者收益。

若假设中证500区间收益率为-20%,而该基金的收益率分别为5%、-5%、-20%、-25%,在前两者该基金收益率超过了中证500指数,因此存在超额收益,私募将计提超额报酬;而第三个和指数持平,第四个跑输指数,私募都没有超额收益。

在前两者中,私募根据一定的计提比例从超额指数中计提超额报酬,该基金比例是25%,因此前两者私募将拿到6.25%和3.75%的超额报酬。但是,计提超额报酬后,该基金的收益率却不一定为正,相继分别为-1.25%和-8.75%。

对此,该私募机构回应称,两年前发的老基金是有按超额计提业绩报酬的,主要针对专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他们在基金合同里进行了充分风险揭示,并要求双录。

据业内人士透露,早在2021年12月就有部分托管方收到窗口指导,后续私募管理人在客户亏损的情况下不得计提超额收益部分的业绩报酬,而且计提完成后客户持有份额不能为亏损状态。与此同时,后续私募产品再进行备案时,如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现该产品净值在1元以下可以计提超额部分的业绩报酬,会要求重新修改合同。但是已存在的产品并不受此影响。

由此可见,上述投资人所购买的产品是在窗口指导前便成立的产品,不受窗口指导约束。据悉,该产品只有在相对中证500指数有超额收益时才会计提业绩报酬,且当初和投资者签订的基金合同中对这种业绩报酬计提方式也有明确说明。

百亿级量化私募人士透露,指数增强策略是量化私募三大核心策略之一,其业绩报酬提取方式包括按照绝对收益计提和按照超额收益计提两种,后者就存在投资人亏损状态下还要计提业绩报酬的可能性。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针对超额收益部分计提业绩报酬,可以鼓励管理人全力以赴创造超额价值,而不是依靠贝塔收益‘躺赢’。虽然会在市场下跌时造成投资人较差的持有体验,但长期来看对于投资人来说是相对公平的,也能够体现私募管理人的真正价值。”

关于超额收益计提业绩报酬的方式,行业内依然存在争议。私募人士分析,尤其是前两年在量化私募特别火热、高点购买产品的投资者,如果当前产品还亏着,又是按照原来的合同来执行,提取超额收益的业绩报酬,但是在情感上比较难接受。

今年监管发布171号文从内容来看,无疑都是在规范私募机构合规运行,最终受益者都是投资者,所以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应始终秉承把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核心思想,对投资者负责。

作者: 来源:综合其他媒体

责任编辑:ll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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