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出生的晏拥军,2015年4月落马,43岁的他在落马前就职于广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


(资料图)

经法院认定:晏拥军受贿93万元人民币,这其中包含了商人郭某为其支付的嫖资60万元。

6年开房300余次,“潇洒”200余次,赌博100余次,支付潇洒费用200余万元

很是让人震惊,6年共72个月,晏拥军“潇洒”了200余次,算一下他每个月要“潇洒”3至4次才过瘾,也就是说他每周都要出去“潇洒”一次。

为其“潇洒”买单的商人是郭某。

郭某是一旅行社的总经理,2009年两人相识后,两人性情相投,关系好,很快打成一片,晏拥军便提出让郭某为自己私生活服务,提出让他做自己的“生活秘书”,为自己的日常花费、吃喝、赌博和“潇洒”等事情进行服务保障。

郭某从中得到的好处

晏拥军提到:郭某是看中了自己仕途发展的空间好,想和我搞好关系,有利于他的企业发展和经营。同时还给郭某画大饼,准备让他开发游船项目。

郭某在晏拥军的帮助下,郭某如愿得到了一地块的临时停车场的经营权,承接了一部分在旅游项目上的好处。

费用支出明细

郭某说道,当时觉得晏拥军年轻有为,有很好的仕途前景,自己当了他的“生活秘书”后,两人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给晏拥军开房300余次,其中有200多次是为了“潇洒”,100多次是为了赌博。

郭某还交待:开房费用是每次1280元,“潇洒”费用是每次3000元,若是遇到年轻漂亮、质量高、素质好的,费用会达到5000元。这些人多数是在校女生、兼职导游或者模特身份,有时会安排两个人一同为晏拥军服务。

晏拥军生活如此奢靡,花费如此巨大,郭某曾在一时期入不敷出。2013年郭某为了支付晏拥军的高消费,将他父亲的房产进行了抵押,借款100万元,用于支撑晏拥军的私生活消费,来继续换取他的关照。

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在高位置上不想着为民服务,却为了自己潇洒舒服的生活道德败坏,底线丧失,过着非常人的奢靡生活,躲不掉制裁,必将受到惩罚。

上一篇:

下一篇:

x

推荐阅读

更多